第338章 协商修订 时间海
的条款,遇到走私案只能参照旧例判罚,量刑标准不一,有的判得轻有的判得重。
第三,他愿意把自己整理的这些案例和条文草案提交刑部,供修律时参考。
写完之后,他看了一遍,改了几处措辞,觉得差不多了,封好口让人第二天一早送去刑部。
几天后,刑部那边回了话。
回话的不是正式的批文,是刑部尚书刘惟谦的私人手信。
“殿下所拟条文草案已收悉,部中正在传阅。”
“殿下所列案例多为近年新增事由,旧律未备,确需补充,待部中议定后,再行回复。”
朱橚看完信,没有急着追问刑部的进度,继续整理他手里剩下的几份港口记录。
三天过去,方孝孺从应天府来了一趟松江府。
手里提着一只藤箱,箱子里装着一摞纸。
进屋之后,他把纸放在桌上。
“老师,学生这几天在吏部翻了一些旧档,发现洪武初年几次荐举的案例,跟现在考功司定的考核标准对不上。”
“有些被荐举的人,在地方上的名声不错,但到了吏部考核的时候,连基本的账目都理不清。”
“学生的意思是,荐举的标准和考核的标准,得有一个平衡。”
“地方官荐人的时候,如果能有一个参照标准,推上来的就不会太离谱。”
“你的意思是,给地方官一个推荐标准?”
“对。”
方孝孺点头道:“不是让他们照着标准找人,而是让他们知道朝廷需要什么样的人,如果地方官心里有数了,推上来的人就会更接近朝廷的需求。”
朱橚想了一会,道:“你可以把这个建议写成一份正式的文书送到吏部,不要以我的名义,以你自己的名义。”
方孝孺点了点头:“学生回去就写。”
很快,朱元璋的批复到了。
“奏疏已阅,海商法条所议,有可行之处,着刑部会同吴王朱橚,就海商、港口、市舶三事,拟定补充条款,纳入《大明律》修订。”
朱橚把批复看了两遍,让人备马,准备进京。
到了应天府,他没有回吴王府,直接去了刑部。
刘惟谦已经在等他了,在刑部后堂备了一间安静的房间,桌上摊着《大明律》的现行条文和他之前送来的那份草案。
两人在桌前相对而坐,刘惟谦把草案翻开:“殿下,你写的这些条文,部里的人看了,大体可行。”
“但有几点需要再商议,比如走私货物的处罚标准,你写的是按货值三倍罚银。”
“但部里有人认为,走私不仅涉及货值,还涉及关税损失,所以只罚货值三倍不够。”
“他们认为应该再加上一项条款,走私者除罚银外,还需补缴所逃税款。”
“可以。”
朱橚点点头:“罚银加补税,两条并行。”
刘惟谦翻到下一页:“港口、管理那一条,你写的是市舶司对进出港口船只拥有查验权。”
“但兵部和工部那边提出,查验权如果完全交给市舶司,万一市舶司的人跟船主串通,谁来监督?”
“他们在会上提了这个问题,问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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