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6章 《金玺诏书》  纽伦堡的钟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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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独立的国家。

不过,选侯们可离不开帝国,要是离开了他们还怎么彰显自己的高人一等,而且脱离帝国以后单独一位选侯的实力在群雄并立的欧洲可排不上号。

除非发展到后来奥地利和普鲁士那种程度,不然选侯们多半更乐意在帝国内有序地扩展势力。

当然,眼下这样的格局已经被彻底打乱,选侯们也不再是皇帝的赞助者或敌对方,而是像其他诸侯那样匍匐在皇帝脚下。

唯一的区别在于他们跪下来也比别的诸侯高一截。

今后,这些特权拉斯洛得想办法一条一条的撸掉,他提笔在一旁的小本本上将这些内容都记了下来。

除了选侯的这些进阶特权以外,诸侯们享有的特权也需要一点点进行压缩。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诸侯特权的产生究其根源可以追溯到【红胡子】腓特烈一世时期。

他在位期间南征北战,内压部落公国,外吞勃艮第王国,六伐意大利,十字军东征,极大加强了霍亨施陶芬王朝的皇室权威。

原本在他统治时期,帝国已经出现了走向中央集权的趋势,然而腓特烈在东征途中的猝然离世加上其子英年早逝,使得霍亨施陶芬王朝建立世袭统治的计划彻底失败。

原本在将来杀回帝国重夺帝位的腓特烈二世被视为王朝复兴的最大希望,可这位西西里国王显然没有什么兴趣当帝国的皇帝。

他的儿子亨利七世在帝国内一通瞎搞,导致诸侯怨声载道,开始倒逼王权下放。

最终,腓特烈二世不得不签订《有利于教会诸侯的法令》和《有利于世俗诸侯的法令》,将腓特烈一世死后数十年间地方诸侯做大的事实搬到了台面上,还以法律形势承认了这一点。

从此,诸侯们各自为政的情况越发显著,皇帝再也挑不起帝国这副沉重的担子。

腓特烈二世死后霍亨施陶芬王朝的绝嗣危机引发的大空位期更是彻底巩固了这一切。

根据后来的研究,这大概是现代德国和奥地利采用独树一帜的联邦体制的根源,相比之下英法等老对手则更偏向中央集权体制。

查理四世的《金玺诏书》再次确认了这些特权,并且成为了帝国法律的集大成作。

在过去一百二十年间,这份诏书在每位不同的皇帝在位时期都被进行了不同的解读。

查理四世时,人们关注的是帝国的领土边界和特权汇编。

瓦茨拉夫时,人们关注的是选举流程的正当性和教宗权威的退让。

鲁普雷希特时,《金玺诏书》成为皇帝与选帝侯平起平坐的法律先例。

西吉斯蒙德时,这份诏书又成了皇帝充当和平捍卫者、最高审判者和教会保护者的法律依据。

阿尔布雷希特二世统治时期,《金玺诏书》已经成了帝国法律的代名词。

等到了拉斯洛的时代,他又该怎么运用这份堪称帝国基石的法典呢?

拉斯洛沉思良久,还是决定做出这样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改革,改的就是这些过时的,没那么有用的东西。

对于《金玺诏书》的内容,有限的继承是必须的,那些关于维持帝国稳定的关键法条决不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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