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3章 地改 狸猫换银子
贵了,超过一半的收成要上交,最低五成,最高能到七成,一年到头下来,留不下几个钱…”
随著他的讲述,陈凡总算明白了当年发生了什么事。
大概就是,蓝军过来以后,为了稳定大后方,要学习先进经验,对土地进行改革。
别的怎么样那是另说,在这件事上,当时的方案确实还是比较得人心。
首先是将当时超过六成、甚至七成的地租,强制降低到“不得超过主要作物年收获量的375”,同时租期至少6年,并要求签订书面租约。
史称“三七五减租”。
单单这一点,就等于是将地租直接减半,自然获得无数人的支持。
第二,是“公地放领”。这一步,是将公有农地变为私产,但有资格购买的,必须是无地的佃农,或者是少地的半自耕农,地主和纯自耕农都不得购买。
责任部门将小本子留下来的所有公有农田,以地面产出25倍的价格,出售给耕者,并允许他们分十年偿还,且不计利息。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是有很多无地耕者没有土地,而且可能还会重现“土地兼并”的历史,一切都会回到原来的轨迹。
于是有人想了一个办法,经过一番核算,他们给所有的土地所有者画了一条线,“水田3甲,旱田6甲”甲是以前荷兰人在的时候,制定的面积计量单位,雍正年间,将1甲地规定为113亩,约7538平方。不过后来岛上重新进行计量改革,与国际接轨,所以现在的1甲地约等于969917平方米,合内地的市亩是145田。
水田3甲,旱田6甲,凡是超过这条线的“额外土地”,都会被强制征收。……而且不给钱,给的是七成的实物土地债券,债券分十年偿付,以及三成的四大公营公司(水泥、纸业、工矿、农林)股票。这些征收的土地,再以之前同样的价格,也就是土地产出25倍的等值货币,出售给无地者。这便是岛上的地改。
经过这些,岛上基本不存在拥有大量土地的人,至少明面上如此。
司机解释完之后,继续说道,“其实要规避一下,也是有办法的,比如分家,原来一家五个兄弟,按规定只能留3甲水田,但是分家之后,一家留3甲,就是15甲地。
还有找人代持,就找那种信得过的人,给一点好处,也有人愿意把土地挂在自己名下。
不过比起以前,那种坐拥几千甲地的情况,肯定是没有的啦。”
陈凡笑了笑,“就跟古代的举人老爷可以免税,就有很多人愿意投献一样?只不过这里是反过来。”司机大哥哈哈大笑,“差不多,差不多。”